8月20日,家住新疆伊宁市解放路六巷的邓先生反映,3个月前,他在伊宁市某手机通讯城花了1800元钱买了一款智能手机,不到3个月就出现了故障,却因为没有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,“三包”服务缩水。
邓先生说,当时他购买手机时,商家只给他开了一份销售单据,没开发票。两个多月后,手机频繁出现死机、白屏、部分功能不能使用等故障。对此,商家称修手机应到该品牌手机售后点维修。不料,维修人员又说,该手机已超过一年保修期,买家得提供正式发票才能维修,否则自己付维修费。“为此,我来回跑了好几趟,才索取到正式发票。而我的手机并没有超过保修期,只是维修人员想赚取维修费而已。”
记者在走访中发现,买手机不开发票似乎已经成为行业里的潜规则,一些手机经销商为了以售价增加销连会“游说”顾客不开发票,甚至根本不提发票的事,导致一些消费者误把收据当发票。
记者在解放路一手机销售店询问手机价格,销售人员说,要发票就是标价,不要发票还能便宜些。没有发票会不会影响售后商家表示,没有发票不要紧,因为有保修卡,每部手机的序列号不一样,出了问题可以直接拿去修。但根据规定,手机整机保修1年,主要部件保修6个月,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,扣除因修理占用、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,一般情况下7天内可退换货。如果没有发票,保修期和退货就可能存在问题。
为此,伊宁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,发票是消费维权的重要凭证,也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明,不少商家经常采取拒开发票或开票加钱等方式,以逃避包修责任。商家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,是偷税漏税行为。购买商品一定要记得索要正式发票,因为在涉及维修等售后服务时,商家只认正式发票,而不是收款收据。